發布時間:2019-05-08 熱度:
在實施稅收違法“黑名單”和聯合懲戒工作方面,2019年一季度全國稅務機關共計公布“黑名單”案件3467件。自2014年10月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實施以來,全國稅務機關累計公布案件數量超過2萬件。自2015年啟動聯合懲戒措施以來,截至2019年一季度,全國稅務機關已累計推送多部門聯合懲戒“黑名單”當事人26.09萬戶次,其中公安部門配合稅務機關辦理阻止出境4778人次;1.69萬戶次當事人被金融機構限制融資授信。
隨著《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對稅收違法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進一步加大,很多企業和企業主要責任人員通過稅務機關的宣傳講解對相關規定心存敬畏,自覺規范涉稅業務處理,但仍有少數企業不以為然,結果付出巨大代價,悔不當初。
國家稅務總局南通市稅務局近日舉辦“千名稅干進萬企”宣傳活動,向企業詳細講解稅收違法失信“黑名單”及聯合懲戒制度,引導企業及時規避風險。 冒宇晴 攝
近日,江蘇省第一批公告期滿仍走逃(失聯)的22戶企業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黑名單”,有關信息公布期限為3年。接下來,這些違法失信企業將受到來自市場監管、發改委、財政、人民銀行等管理部門的聯合懲戒。
將走逃(失聯)企業納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名單,并將信息通報相關部門,對其實施嚴格監管和聯合懲戒,是自今年1月1日起實行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的重要內容。統計顯示,自該辦法實行以來,全國稅務機關已經公布走逃(失聯)“黑名單”案件45件,一些上榜企業積極整改,《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的威力逐步顯現。
稅收違法懲戒制度升級
走逃(失聯)企業,是指不依法履行稅收義務并脫離稅務機關監管的企業。
2018年11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精神,進一步懲戒嚴重涉稅違法失信行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國家稅務總局針對部分企業利用走逃(失聯)等方式不履行稅收義務、甚至采取虛開發票等手段嚴重擾亂稅收和經濟秩序的情形,制定并發布《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4號)(以下簡稱“新辦法”),對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再度提檔升級完善,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相比先前實行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辦法(試行)》,“新辦法”除了名稱上增加“失信”字眼,將“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修改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之外,突出變化是將“具有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虛開發票等行為,經稅務機關檢查確認走逃(失聯)的”情形,明確列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標準之一,納入稅收違法失信“黑名單”公布的范圍,對于未作出《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走逃(失聯)案件,經稅務機關查證處理,公告30日后納入公布范圍,以加大對走逃(失聯)企業的震懾和打擊力度,遏制當前走逃(失聯)企業日漸增多的趨勢。
“新辦法”還有兩大重要變化。一是明確把“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的”案件納入稅收違法失信“黑名單”公布的范圍,也就是將逃避追繳欠稅的納入“黑名單”公布標準由之前的“100萬元以上”修改為“10萬元以上”,大大降低納入公布的欠稅金額起點;二是將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的公布時限由2年延長為3年,這意味著上“黑名單”的企業將面臨更長時間的信譽沖擊和聯合懲戒打擊。
顯然,“新辦法”結合稅收征管過程中發現的稅收違法失信問題,加大了監管力度,進一步對稅收違法失信行為進行了細化、量化,通過有針對性地擴大懲戒范圍、加大懲戒力度,直擊稅收違法失信者的痛點,展現出稅務部門深入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凈化稅收秩序、優化營商環境的決心。
“黑名單”產生深遠影響
伴隨著“公示+懲戒”的稅收違法失信“黑名單”制度落地、不斷升級,一個個稅收違法失信者嘗到苦頭。
2019年第一季度,全國各級稅務機關共計公布“黑名單”案件3467件。自2014年10月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實施以來,各級稅務機關累計公布案件數量已經超過2萬件。
按照“新辦法”規定,各級稅務機關已將稅收違法“黑名單”案件當事人全部納入納稅信用D級范圍,在內部依法采取更嚴格的發票管理、出口退稅審核和高頻次稅收檢查等措施,同時及時將相關案件信息推送給參與聯合懲戒的部門,由相關部門對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
根據統計,自2015年啟動聯合懲戒措施起,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全國各級稅務機關累計已依照規定向多部門推送26.09萬戶次稅收違法失信信息,使相關當事人受到聯合懲戒。其中,公安部門配合稅務機關辦理阻止出境4778人次;1.64萬名“黑名單”當事人被工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限制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及經理職務;1.69萬戶次當事人被金融機構限制融資授信;有22.28萬戶次“黑名單”當事人在政府供應土地、檢驗檢疫監督管理、政府采購活動、政府性資金支持等方面被有關部門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
河南某科技出口公司因存在稅收違法行為被列入稅收違法“黑名單”,之后,該公司受到多個部門的聯合懲戒。面對這種情況,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懊惱地說:“沒想到被稅收違法‘黑名單’曝光影響這么大,公司信譽大大受損,出口受阻,遠期貿易業務無法開展,收付匯額受限,結匯推遲,真是掐住了公司經營的喉嚨啊!”為擺脫困境,該公司立即進行整改,積極繳納所欠稅款,并制訂了定期培訓稅收政策計劃,加強財務核算管理。
據了解,實行稅收違法“黑名單”和聯合懲戒措施以來,類似該公司的情形不勝枚舉。
制度優化和落實不放松
當前,稅收違法“黑名單”和多部門聯合懲戒的稅收失信監管,已成為稅務部門凈化稅收秩序、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改善營商環境的重要工作內容,也逐步發展成為國家和社會治理層面的一項基礎性工程。
下一步,稅務總局將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結合稅收征管體制改革、“放管服”改革和減稅降費落實等工作,研究新情況,不斷更新監管理念和方式,繼續做好稅收違法“黑名單”和聯合懲戒工作。
重點要抓好制度優化和落實,依法認定案件性質,認真審核案件信息,嚴格公布程序,確保案件公布“不漏、不偏、不錯”;要加強與聯合懲戒成員單位的溝通與配合,形成聯合懲戒共治格局,構建全面、實用的稅收失信新型監管機制;要加大輿論引導的力度,讓“稅收違法得不償失”的觀念深入人心;要持續擴大“黑名單”和聯合懲戒制度的綜合社會效應,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信用懲戒大格局。
本文刊發于《中國稅務報》2019年5月7日B1版
原標題:涉稅“黑名單”:范圍在擴大 力度在加大
來源:中國稅務報